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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8 17:2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学校党委推进作风建设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春节及寒假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将中央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决心、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传递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和假期氛围。

二、严格纪律要求,遵守廉洁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特别是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和名贵特产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本《通知》要求进行监督,接受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和现象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803252;举报信箱:hbsdjw@chnu.edu.cn。对节假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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